犯罪历史记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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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法规允许个人获得刑事司法服务处 (Division of Criminal Justice Services) 所保存的个人自己的犯罪历史记录信息副本,或获得其在此机构档案中无犯罪历史记录信息的“无记录”回复。此过程称为个人记录审查 (Personal Record Review)。
仅在州法律、联邦法律或纽约州村、镇、市或郡当地法律特别允许进行基于指纹的犯罪历史记录背景调查时,才可出于就业或许可目的查询犯罪历史记录信息。
个人不能申请查询他人的犯罪历史记录信息,以确认此人是否有犯罪历史。
纽约州犯罪历史记录查询指南 (Guide to the New York State Criminal History Record)(PDF,14 页):此文档含有一份犯罪历史记录示例(通常称为“刑事犯登记表”),解释并详细说明其中可包含信息的类型。
犯罪历史记录常见问题 (Criminal History Record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PDF,7 页):此文档详细说明了有关犯罪历史记录、记录查询、如何质疑记录准确性或完整性,以及为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个人提供帮助的其他文档。
联邦平等就业委员会 (EEOC) 准则 (Federal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EEOC) Guidelines):
此链接包含解决关于存在犯罪记录的工作申请者被拒情况的指导原则。
个人记录审查计划
纽约州法规允许个人获得 DCJS 所保存的个人自己的犯罪历史记录信息副本,或获得其在此机构档案中无犯罪历史记录信息的“无记录”回复。律师也可代表其委托人申请这些信息。
此过程称为个人记录审查 (Personal Record Review)。个人不能申请他人的个人记录审查,以确认此人是否有犯罪历史。犯罪历史记录通常也称为“刑事犯登记表”。
个人记录审查回复分为两类:
个人记录审查 - 解封:此回复包含依照《刑事诉讼法》(CPL) 封存或密封的所有犯罪历史记录信息,包括:
- CPL 160.50 被驳回的案件
- CPL 160.55 符合条件的违规/违纪定罪
- CPL 160.58 符合条件的吸毒和相关定罪
- CPL 720.35 青年犯罪者裁定
个人记录审查 - 封存:此回复不包括上文所述的已封存或密封的信息。
个人记录审查所需信息
个人或其律师必须选择解封或封存类个人记录审查回复。如果两类回复都需要,必须就每类回复提出单独的申请。
如果个人认为他们在多个姓名项下存在犯罪历史记录信息,则必须在个人记录审查申请和指纹卡中注明所有别名。这些信息将帮助 DCJS 找到额外的封存信息。
个人可将自己的犯罪历史记录信息报告/刑事犯登记表或“无记录”回复用于任何个人原因。
但是,如果法律要求该人必需通过基于指纹的背景调查方可获得工作或执照,则该人不得将此信息用于获得工作或执照。个人出于获得工作或执照的目的必须通过的基于指纹的背景调查是一项单独的程序,参见题为“犯罪历史记录查询”(Access to Criminal History Information) 的选项卡。
除法律要求之外,《纽约州劳动法》(New York State Labor Law) 禁止雇主要求将个人指纹采集作为获得或保持工作的条件。本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州或市政府部门的雇员;
- 依照法律成立的法人医院的员工、此类医院的附属学院的员工;
- 私立医院的员工。
《纽约州劳动法》还要求所有雇主应在员工可见到的地方张贴《惩教法》(Correction Law) 第 23-A 条,此条涉及曾遭定罪的人员的许可和就业。
请单击相应的链接,了解有关申请个人犯罪历史记录审查的信息。
犯罪历史记录查询
仅拥有法定查询权力的机构可查询 DCJS 保存的犯罪历史记录信息,或根据司法命令或传票进行查询。犯罪历史记录通常称为“刑事犯登记表”。
《纽约州行政法》(New York State Executive Law) 规定可查询犯罪历史记录信息的“符合条件的机构”。仅在州法律、联邦法律或纽约州村、镇、市或郡当地法律特别允许进行基于指纹的犯罪历史记录背景调查时,才可出于就业或许可目的查询犯罪历史记录信息。
有权查询犯罪历史记录信息的各机构或组织与 DCJS 签订有一份合同,称为《使用和传播协议》(Use and Dissemination Agreement)。此协议概括了 DCJS 的责任以及有权查询犯罪历史记录信息的机构。
有关机构或组织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才能查询犯罪历史信息记录。
犯罪历史记录信息查询申请 (Request for Access to Criminal History Record Information)(PDF,2 页)
个人、机构和组织如果没有法定权力查询犯罪历史记录信息,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更多信息:
- 纽约州法院行政办公室 (New York State Office of Court Administration, OCA) 可以提供定罪记录,每次收费 65 美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nycourts.gov 并点击“常见问题”(FAQs) 链接,或在周一至周五上午 10 点至下午 4 点拨打 (212) 428-2943 与犯罪历史查询部门 (Criminal History Search Unit) 联系。
- 纽约州惩教和社区监督署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Community Supervision) 保存有正在或曾经在州监狱服刑以及目前或曾经属于假释人员的个人的信息。请访问 www.doccs.ny.gov 并使用“服刑人员查找 (Inmate Lookup)”和“假释人员查找 (Parolee Lookup)”搜索功能。
- 纽约州性犯罪者登记处 (New York State Sex Offender Registry) 保存有关于已登记性犯罪者的信息。按照法律规定,通过 DCJS 网站上的“性犯罪者”(Sex Offender) 链接 仅可查询关于第 2 级(中度再犯罪风险)和第 3 级(高再犯罪风险)犯罪者的信息。
- 拨打免费电话 1-800-262-3257,然后选择 2,可查询有关第 1 级(低再犯罪风险)、第 2 级和第 3 级犯罪者以及法院尚未确定再犯罪风险等级的犯罪者的信息。拨打者必须提供全名以及准确的地址、出生日期、驾照号码或社会安全号码。
- 雇主、志愿者组织或儿童营地组织者也可向登记处提交一份名单,用于与登记处的数据库进行核对。如需更多信息,请单击此处。
请拨打 (518) 457-8413 向 DCJS 法律服务办公室 (Office of Legal Services) 提出有关查询犯罪历史记录信息的问题。也可通过以下方式发出查询:
- 电子邮件:dcjslegalservices@dcjs.ny.gov。请在标题行注明“犯罪历史记录信息查询”(Criminal History Record Information Access Inquiry)。
或
- 平邮:
New York State Division of Criminal Justice Services
Office of Legal Services
Criminal History Record Information Access Inquiry
Alfred E. Smith Building
80 South Swan St.
Albany, New York 12210
因涉嫌身份盗用的逮捕
如果个人怀疑他们的身份信息(例如姓名、出生日期或社会安全号码)被一名被捕人员欺诈性地用于其进行指纹采集的罪行,DCJS 可提供协助。
请通过以下方式与 DCJS 联系:
电话:(518) 457-6063 或 1-800-262-3257,然后选择 1(请 David Rowell 接听电话)
或者
电子邮件:matthew.grogan@dcjs.ny.gov
或
平邮:
Manager, Records Management Unit
Office of Criminal Justice Operations
New York State Division of Criminal Justice Services
Alfred E. Smith Building
80 South Swan St., Room 629
Albany, New York 12210
个人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 有关声称包括他们身份信息的逮捕事件的详细信息。这些信息包括逮捕日期、法院卷宗编号或其他用于确认逮捕的文件(例如报纸文章),以便 DCJS 工作人员检索这些信息;以及
- 他们的指纹。个人可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向 DCJS 申请指纹卡。收到指纹卡之后,个人应前往当地警察局或警长办公室采集他们的指纹。应将采集完成的指纹卡寄回 DCJS,并提供有关声称的逮捕事件的信息。
收到适当的信息之后,DCJS 将立即评估此项控告并发出一封信函,注明以下内容:
- 控告成立:信函表明个人的指纹与相比较的逮捕疑犯指纹不一致,但逮捕疑犯使用了该特定身份信息;或
- 控告不成立:信函表明 DCJS 未发现有其他人在逮捕期间使用了该个人的身份信息。